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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外商投资企业售后回租业务所得税处理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沪国税外[2007]102号颁布时间:2007-08-13


各区县税务局,市财税三、七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外商投资企业售后回租业务所得税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60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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