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上海市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铁路系统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沪地税地[2003]72号颁布时间:2003-08-06

    2003年8月6日 沪地税地[2003]72号   各区县税务局,市财税二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铁路系统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 通知》(财税[2003]14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 请及时向市局反映。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铁路系统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 (2)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