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上海市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并、变更、注销税务师事务所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沪国税稽[2004]61号颁布时间:2004-07-23

     2004年7月23日 沪国税稽[2004]61号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并、变更、注销税务师事务所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 (国税函[2004]850号)转发给你们,请知照。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并、变更、注销税务师事务所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 (3)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