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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沪地税所二[2002]3号颁布时间:2002-03-01

     2002年3月1日 沪地税所二[2002]3号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 14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批复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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