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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纺织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的通知

黑国税明电[1998]002号颁布时间:1998-02-16

     1998年2月16日 黑国税明电[1998]002号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纺织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国税明电[1998] 4号)转发给你们,请对本地区的出口企业(包括办理出口退税的外商投资企业)做 好宣传工作,并按文件规定认真办理1998年纺织品的出口退税。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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