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地税发[2006]223号颁布时间:2006-12-20
稽查局,各分局、县(市)局:
现将《沈阳市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税控装置系统推广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沈阳市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税控装置系统推广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辽宁省公路内河运输业税控装置推行方案〉和〈辽宁省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推行税控装置技术方案〉的通知》(辽地税发[2006]185号)(附后)要求,保证我市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税控装置系统于2007年1月1日起全面、有序的推广运用,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公路、内河货运行业流动性大、税源分散、税源监控难度较大,因此,推广应用货运发票税控系统是加强货运业营业税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落实总局“以票控税、网络比对、税源监控、综合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地税系统加强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步骤,同时也为下一步在更大范围内推广税控装置总结经验。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我市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税控装置系统推广使用工作的顺利进行,市局成立了“沈阳市地方税务局推行货运发票税控装置工作领导办公室。
主任:田家
副主任:张蒙丽、闫广和、刘明山、郭勇、俞一飞、杨作庆
领导办公室下设工作组。
组长:李韶光
副组长:姜伟(信息中心)
成员:徐敏、姜宇、张华明、马艳娟、王佩良
各分局、县(市)局要高度重视货物运输业税控装置系统的推广使用工作,及时成立工作组。工作组由分管此项工作的副局长任组长,税政科(综合二科)、综合一科、征收科、发票所、计会科负责人为成员,按照统一部署、协调配合的原则,负责整个工作的组织实施,落实各项具体事项。
三、工作要求
(一)搞好培训,提高素质
对自开票纳税人的培训工作,由市局工作组负责。为更好地开展培训工作,市局定于12月20-25日由工作组提供培训教材,统一开展对自开票纳税人自开票软件培训。各基层局要及时通知自开票纳税人参加培训业务。并设专人负责税控机的安装使用工作,务必在12月30日前完成安装调试工作。各基层局应视所辖自开票纳税人的数量、财务开票人员素质、业务能力等实际情况,组织不同形式的培训,确保2007年1月1日自开票纳税人能够顺利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
(二)集中人力,管好发票
1.自2007年1月1日起,我市范围内货物运输业使用新版货物运输业发票,同时旧版货物运输业发票停止使用。各基层局应提前将有关信息告知辖区内有关纳税人,新版货物运输业发票定于12月22日起发售。
2.各基层应从2007年1月1日起,集中整理旧版的货物运输业发票。对于企业现存未使用的旧版货物运输业发票的缴销,各基层局的税收管理员和相关人员要为用票单位提供《发票缴销、销毁单》,要求其按实际情况填写,并对照企业《发票领购簿》,清点用票单位未使用旧版货物运输业发票,核对《发票缴销、销毁单》登记内容,准确无误后,由税收管理员在旧版货物运输业发票的“发票监制章”处剪“V”形角,并加盖“作废”戳记。《发票缴销、销毁单》用票单位留存一联,基层局留存一联,装入纳税人档案备查。基层局库存的旧版货物运输业发票的缴销,基层局发票管理人员应根据本局实际库存的旧版发票数量,填写《发票缴销、销毁汇总单》,《发票缴销、销毁汇总单》一式两份,一份基层局留存,另一份于2007年1月20日前报送市局,市局根据各基层局库存旧版货物运输业发票情况统一组织缴销。旧版货物运输业发票报销截止时间为2007年3月31日。
3.将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辽宁省公路内河运输业税控装置推行方案>和<辽宁省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推行税控装置技术方案>的通知》要求与本方案一并贯彻落实。
(三)形式多样,搞好宣传
货运业税控系统对公路、内河货运业纳税人来说,既是一个新的事物,又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各基层局应做好对纳税人的宣传、引导工作,使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理解和支持这项工作。各基层局可以利用办税大厅、新闻媒体、网络、印发宣传小册子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特别是主管税务机关对所辖自开票纳税人的宣传工作应及时、到位。市局的宣传工作由工作组负责提供宣传资料,报办公室统一对外宣传。
(四)加强领导,确保实效
货物运输业税控装置推广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整个货物运输行业,涉及国税增值税抵扣问题。各基层局领导务必要顾全大局,着眼全局,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内部各相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严格按照省地税局规定的时间,完成货物运输业税控装置的安装使用工作。要加强与“沈阳市推行货运发票税控装置工作小组”的沟通与联系,遇到问题及时请示、及时解决(联系电话22660075)。要在时间、人力、物力、财力的安排上予以保证,为货物运输业税控装置安装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确保2007年1月1日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税控装置系统正式运行。
附件:《关于印发〈辽宁省公路内河运输业税控装置推行方案〉和〈辽宁省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推行税控装置技术方案〉的通知》(辽地税发[2006]1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