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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辽宁省地方税务局沈阳分局纳税检查执法工作流程》的通知(一)

辽地税沈发[2000] 36号颁布时间:2000-10-11

     2000年10月11日 辽地税沈发[2000] 36号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一)各科室: 现将《辽宁省地方税务局沈阳分局纳税检查执法工作流程》印发给你们,请在纳 税检查执法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辽宁省地方税务局沈阳分局纳税检查执法工作流程 2.纳税检查报告(略) 3.辽宁省地方税务局沈阳分局执法文书(略) 4.《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 关处罚条例(略) 附件一:辽宁省地方税务局沈阳分局纳税检查执法工作流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全局纳税检查工作,保证各科室检查人员在行使税收执法权 时按规程办事,正确使用各种执法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辽宁省地方税务局沈阳分局税收执法工作规程》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流程。 第二条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沈阳分局纳税检查工作,适用本流程。 第二章 纳税检查前的准备工作 第三条 检查人员在实施检查前应书面通知被检查对象,告知其检查时间、 需要准备的纳税资料等,并填写《辽宁省地方税务局沈阳分局税务检查通知书》,本 通知一式两联,一联送达被检查对象,一联存入档案。 下接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辽宁省地方税务局沈阳分局纳税检查执法工作流 程》的通知(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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