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辽宁省地方税务局沈阳分局纳税检查执法工作流程》的通知(一)
辽地税沈发[2000] 36号颁布时间:2000-10-11
2000年10月11日 辽地税沈发[2000] 36号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一)各科室:
现将《辽宁省地方税务局沈阳分局纳税检查执法工作流程》印发给你们,请在纳
税检查执法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辽宁省地方税务局沈阳分局纳税检查执法工作流程
2.纳税检查报告(略)
3.辽宁省地方税务局沈阳分局执法文书(略)
4.《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
关处罚条例(略)
附件一:辽宁省地方税务局沈阳分局纳税检查执法工作流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全局纳税检查工作,保证各科室检查人员在行使税收执法权
时按规程办事,正确使用各种执法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辽宁省地方税务局沈阳分局税收执法工作规程》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流程。
第二条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沈阳分局纳税检查工作,适用本流程。
第二章 纳税检查前的准备工作
第三条 检查人员在实施检查前应书面通知被检查对象,告知其检查时间、
需要准备的纳税资料等,并填写《辽宁省地方税务局沈阳分局税务检查通知书》,本
通知一式两联,一联送达被检查对象,一联存入档案。
下接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辽宁省地方税务局沈阳分局纳税检查执法工作流
程》的通知(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