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目录》的通知
辽国税一[1997]30号颁布时间:1997-03-03
1997年3月3日 辽国税一[1997]30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含大连):
现将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
《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目录〉的通知》(国经贸资[1996]809号)转发给你
们,请参照《资源综合利用目录》,认真贯彻落实财税字[1994]001号、财税
字[1996]20号、21号等文件,严格掌握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做好资源综合
利用税收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