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继续做好税收征管“三率”考核工作的通知
辽国税征[1999]16号颁布时间:1999-02-23
1999年2月23日 辽国税征[1999]16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
为了提高税收征管质量,促进税收计划的完成,从1998年9月起在全省实行了税
收征管“三率”考核。由于这项工作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各级征管部门认真
组织及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使全省税收征管“三率”考核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对促进全省税收计划的完成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据汇总统计,全省1998年9-12月两
税企业纳税申报率分别为96.24%、96.51%、97.19%、97.83%;申报入库率分
别为91.2%、90.26%、98.11%、96.65%;未、迟申报处罚率分别为66.44%、
72%、75.09%、74.83%。截止到1998年12月末,全省共清理欠税入库27亿元,压
缩陈欠61.38%,压缩新欠96.26%,滞纳金征收面为65.11%,共征收滞纳金2.6
亿元。
总的看各市的“三率”考核工作组织开展的都比较好,但也个别存在报表不按规
定的时间报送、数据逻辑关系错误、项目填列不全、个别地区存在虚报现象等问题。
为继续做好“三率”考核工作,省局在原有报表的基础上重新修定了税收征管
“三率”考核表(表式附后)和有关的考核指标。即:本月申报率不低于95%,本月迟
申报处罚率达到100%,迟申报处罚额达到省局规定的纳税户每迟申报一天罚款100元
的标准,本月入库率达到90%以上,滞纳金征收率达到60%以上。请各市按照省局要
求继续做好税收征管“三率”考核工作,并将该项考核纳入各市的税收收入计划执行
情况考核之中,与奖惩挂钩。省局将每季对各市“三率”指标进行抽查,并发通报,
以促进“三率”考核工作的开展,从而促进全省税收计划的完成。
附件:1.税收征管“三率”考核表(表一)
2.税收征管“三率”考核表(表二)
3.《税收征管"三率"考核表填表说明》
税收征管“三率”考核表填表说明
表一:
1.登记户数:填报由国税机关负责征管的有缴纳“两税”义务的企业户数。填
报时点为上月月末。
2.本月非正常申报户数:填报上月末非正常户数和办理停、歇业手续以及统一
缴税的纳税户数。
3. 3=l-2
4.本月申报期申报户数:填报本月申报期内受理的纳税企业申报户数。
5.5=4/3×100
6.6=(4十11)/3×100
7. 7=8十9
8. 10=3-4-ll
9.本月迟申报户数:填报本月申报期过后至月末进行申报的户数。
lo.本月迟申报处罚户数:填报本月对迟申报企业进行处罚的户数。
11. 13=12/ll×100
12.本月迟申报处罚额:填报本月对迟申报企业罚款的数额。
表二:
1.本月申报应征额:填报本月纳税企业申报的"两税"税额(含迟申报应征额)。
2.本月申报人库额:填报本月申报的"两税"税额实际入库数。
3.征期内入库额:填报本月征期内实际入库的"两税"税额。
4.5=4/(1-2)×100
5.6=3/(1-2)×100
6.欠税余额:填报往年陈欠、本年新欠经清缴后至本月的余额。
7.清欠入库额:填报年初至本月清缴往年陈欠、本年新欠累计额(含各种抵缴
欠税)。
8. 11=9/(7十9) ×100
9.应征滞纳金余额:填报往年陈欠、本年新欠形成的应征滞纳金经清缴后至本
月的余额。
10.累计实征滞纳金:填报年初至本月清缴应征滞纳金的累计额。
11. 14=13/(12十13)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