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的安排》有关条文解释和执行问题的通知
辽地税外[1998]205号颁布时间:1998-08-04
1998年8月4日 辽地税外[1998]205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不含大连):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的安
排〉的有关条文解释和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8]381号)转发给你
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的安排》
有关条文解释和执行问题的通知(1998年6月26日 国税函[1998]381
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