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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的安排》有关条文解释和执行问题的通知

辽地税外[1998]205号颁布时间:1998-08-04

     1998年8月4日 辽地税外[1998]205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不含大连):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的安 排〉的有关条文解释和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8]381号)转发给你 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的安排》 有关条文解释和执行问题的通知(1998年6月26日 国税函[1998]381 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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