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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税局关于出售的职工住房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沈地税所[1999]197号颁布时间:1999-08-24

     1999年8月24日 沈地税所[1999]197号 各分局,新民、辽中、法库、康平地税局,稽查局:   现将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售的职工住房有关企业所得 税问题批复〉的通知》(辽地税所[1999]19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 执行。 附件: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售的职工住房有关企业所得税问 题批复》的通知(1999年8月3日辽地税所[1999]197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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