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辽宁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 沈阳市财政局转发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辽宁省地方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

沈地税发[1998]19号颁布时间:1998-08-03

     1998年8月3日 沈地税发[1998]19号 各地税分局,新民、辽中、法库、康平地税局,各县(市)区财政局:   现将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辽宁省地方事业单位社 会团体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辽财税字[1998]178号) 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