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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梯保养、维修收入征税问题的批复

辽地税流[1998]228号颁布时间:1998-08-14

     1998年8月14日 辽地税流[1998]228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不发大连)、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梯保养、维修收入征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 [1998]39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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