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换版问题的通知》
辽国税传[1998]16号颁布时间:1998-06-16
1998年6月16日 辽国税传[1998]16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和稽查分局(不发大连):
为进一步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国家税务总局自1998年7月1日
起统一启用新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望各市局发票管理
部门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学习、贯彻和落实,确保此次换版工作的顺利实施。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换版问题的通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