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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换版问题的通知》

辽国税传[1998]16号颁布时间:1998-06-16

     1998年6月16日 辽国税传[1998]16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和稽查分局(不发大连):   为进一步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国家税务总局自1998年7月1日 起统一启用新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望各市局发票管理 部门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学习、贯彻和落实,确保此次换版工作的顺利实施。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换版问题的通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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