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辽宁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下发沈阳、锦州校办高科技企业名单的通知

辽国税一[1998]125号颁布时间:1998-07-01

     1998年7月1日  辽国税一[1998]125号 沈阳、锦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沈阳、锦州校办高科技企业名单下发给你们,请对1997年度所列产 品的增值税按省局辽国税一[1995]164号文件的规定办理。 附件:校办高科技企业名单(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