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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从事房地产经营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批复的通知

沈地税流[1996]429号颁布时间:1996-12-31

     1996年12月31日 沈地税流[1996]429号 各分局,新民、辽中、法库、康平地税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从事房地产经营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1996]718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从事房地产经营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199 6年12月12日 国税函[1996]718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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