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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利用外资进行技术改造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问题的通知

沈地税所[1998]199号颁布时间:1998-07-29

     1998年7月29日 沈地税所[1998]199号 各分局,新民、辽中、法库、康平地税局:   现将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利用外资进行技术改造划拨土地 使用权处置问题的通知》(沈政发[1998]1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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