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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出口货物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有关问题的通知

沈地税行[1998]307号颁布时间:1998-12-01

     1998年12月1日 沈地税行[1998]307号 各分局,新民、辽中、法库、康平地税局:   现将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征 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有关问题的通知》(辽财税字[1997]262 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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