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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沈地税个[1998]137号颁布时间:1998-06-11

     1998年6月11日 沈地税个[1998]137号 各分局,新民、辽中、法库、康平地税局:   现将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辽地税个[1 998]4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本通知从3月25日起执行,凡以前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按本通知 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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