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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保险公司专、兼职代办员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沈地税个[1998]286号颁布时间:1998-11-05

     1998年11月5日 沈地税个[1998]286号 各分局,新民、辽中、法库、康平地税局:   现将省地税局《关于保险公司专、兼职代办员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征收个人所 得税的通知》(辽地税个[1998]151号)转发给你们,并做如下补充, 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专、兼职代办员以报销票据方式领取的手续费,同其当月领取的其他形 式的手续费收入合并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投保单位以报销票据形式领取的手续费,以每个投保单位一年度内报销 票据金额的总和作为一人次的手续费收入,按劳务报酬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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