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地方税务局个体税收管理处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管理司转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我省上市股份制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一九九七年度派息、分红扣缴个人所得税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辽地税个函[1998]8号颁布时间:1998-08-26
1998年8月26日 辽地税个函[1998]8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个体科(处)、省地税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管理司《关于转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办公室〈关于
做好我省上市股份制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一九九七年度派息、分红扣缴个人所得
税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国税所函[1998]12号)转发给你们,要求各
市根据总局通知精神,加大股息、红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力度,应收尽收,
做好我省的股份制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扣缴个人所得税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