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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偷税税款加收滞纳金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辽地税征[1998]153号颁布时间:1998-06-15

     1998年6月15日 辽地税征[1998]153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地税局直属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偷税税款加收滞纳金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 98]29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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