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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税源责任人分户清册》的通知

呼市国税征字[2001]15号 颁布时间:2001-07-05

     2001年7月5日 呼市国税征字[2001]15号   各基层局:   为了规范税源责任人的工作规程和行为,加强税源管理,规范和整顿税收秩序, 提高征管质量和工作效率,增强税源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心,加速我市信息化建设,推 进税收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入。市局编制了《税源责任人分户清册》,现印发给你们, 并提出如下要求,望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局从七月一日起正式启用《税源责任人分户清册》。税源责任人一定要认 真填写,反映纳税人的真实情况,记录自己的工作过程。《税源责任人分户清册》将 列入市局税收征管考核内容,并作为稽核评税的主要依据。   二、各局要组织好对税源责任人的培训。培训工作要求在七月底前完成。培训内 容是《呼和浩特市国家税务局税收征管业务规程汇编》、《玉泉区国家税务局税源责 任人工作规程》、《税源责任人分户清册》,各局要作出培训安排,自行组织培训, 并将培训安排和培训总结报市局。   三、对税源责任人的考核监督,一定要建立监督制约机制,执行行政责任过错追 究制度,严肃纪律。   四、各基层局接文件后,应及时跟市局征管科联系领取《税源责任人分户清册》。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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