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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城乡信用对列支费用需要报送有关资料的通知

呼市国税所字[1998]第76号颁布时间:1998-10-20

     1998年10月20日 呼市国税所字[1998]第76号 各征收局: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城乡信用社列支费用需要报送有关资料的通 知》(内国税函[1998]122号)转发给你们。各征收局要根据文件精神抓紧落实,将《信 用社管理装修固定资产审批表》按照自治区国税局下发的统一样式上报,各地不得使 用自行设计的表样。   附: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城乡信用社列支费用需要报送有关资料的通知》(内 国税函[1998]122号)(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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