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2月2日 并地税税一发[2002]32号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直各分局:
现将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山西省分局《转发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外国公司船舶运输收入税收管理及国际海运
业对外支付管理的通知》(晋国税发[2002]80号)和《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
发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外国公司船舶运输收入税收管理及国际海
运业对外支付管理的补充通知》(晋地税外发[2002]9号)转发你们,请遵照
执行。
附件: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外国公司船舶
运输收入税收管理及国际海运业对外支付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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