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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育才支行免征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冀地税函[2007]202号颁布时间:2007-09-10


省直属征收局:
  你局《关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育才支行减免营业税的请示》(冀地税直发[2007]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教育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发展的通知》(银发[2001]245号)规定,经审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育才支行的减免税申报资料齐全,符合减免税条件,同意对其2006年及其以后年度取得的助学贷款业务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
  你局要严格按照规定加强后续监督管理,及时掌握纳税人减免税有关情况,一旦企业减免税条件发生变化,应终止此免税政策。省局将对纳税人享受减免税情况进行年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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