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河北冶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冀地税函[2004]126号颁布时间:2004-05-25
2004年5月25日 冀地税函[2004]126号
石家庄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石家庄市动力机械厂等七户企业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
问题的请示》(石地税发[2004]74)收悉。经研究,现对河北冶金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问题批复如下:
河北冶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1000吨高速工具钢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国产设备投
资1406万元,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
有关规定,同意其所需的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抵免年度从2003年算起。
该项目所需的国产设备是指《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确认表》(见
附件)中列明的项目和名称。请你局按照《河北省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
税审核管理办法》(冀地税发[2000]62号)的有关规定,严格掌握抵免比例和
抵免年限,以国产设备的实际购置时间和投资额,确定不同年度可抵免的企业所得税额,
在规定期限内抵免。并注意对抵免企业所得税情况进行定期分析,及时向省局反馈,切
实做好企业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管理工作。
附件: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确认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