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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政府和保加利亚共和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协定的议定书生效及执行的通知

冀国税发[2003]33号颁布时间:2003-03-10

     2003年3月10日 冀国税发[2003]33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政府和保加利亚共和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 税协定的议定书生效及执行的通知》(国税发[2003]1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 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政府和保加利亚共和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 协定的议定书生效及执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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