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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义务人的劳务报酬所得代付税款计算公式的通知

冀地税函[1996]184号颁布时间:1996-11-01

     1996年11月1日 冀地税函[1996]184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义务人的劳务报酬所得代付税款计 算公式的通知》(即国税发[1996]16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义务人的劳务报酬所得代付税款 计算公式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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