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纳税申报管理开展个体工商户纳税申报整顿工作的通知
石国税发[2003]34号颁布时间:2003-02-27
2003年2月27日 石国税发[2003]34号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
为了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纳税申报工作的管理,进一步规范纳税人行为,提高征管质
量,并为推行多元化申报奠定基础,依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市局
决定于3月份开展“个体工商户纳税申报整顿月”,对全体个体工商户纳税申报情况开
展一次检查、整顿,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整顿的意义、目的。纳税申报是实现税收征收入库的前提,也是明确征纳双方
责任的重要依据,个体纳税申报工作涉及面广、管理难度大,且申报率低,开展个体户
纳税申报整顿,加强纳税申报工作的管理,对保证税款及时入库,提高个体工商户的纳
税意识,推动改革申报方式,改善服务措施具有重要意义。整顿的目的在于摸清全市个
体户纳税申报基本状况,促进个体工商户纳税申报率的提高。
二、整顿的对象、重点及时间。此次整顿的对象为全市已办理税务登记的个体经济
性质的固定工商业户,以及采取定期定额征收的其他经济类型固定业户,整顿的重点是
城区有固定门面经营的,集贸市场内摊位经营的,农村中固定经营的所有业户。
此次整顿安排的时间为3月份,检查、整顿的时间范围为2003年1月至3月份
纳税人申报情况。
三、整顿的内容及标准。此次整顿只就纳税人上门申报的状况进行检查,对纳税人
的申报内容及定额调整工作市局不做统一安排,由各局根据本单位情况自行安排。
(一)整顿的重点内容为:
1. 连续三个月未申报的;
2. 地址发生变更,未及时申请变更税务登记的(重点CTAIS上线户);
3. 本局申报管理制度不符合征管规程要求的;
4. 定期申报且有固定场所的临时业户;
5. 多个税务登记证,合并申报的;
6. 跨管辖区分支机构申报的;
7. 无场地、资金经营业户;
8. 个体用票户;
9. 与CTAIS资料所提供银行账号是否一致;
10. 其他列入本局整顿范围的有关内容。
(二)标准。本局应税户数申报率达到100%;对逾期申报业户处罚率达100%。
(三)整顿工作结束后(四月份),市局将组织检查验收工作(文件另发),验收
结果将作为市局目标考核(征管线)日常考核得分。
四、工作要求。一是高度重视,严密组织。个体工商业户纳税申报整顿的效果如何,
关键在组织保障。市局已将此项工作作为市局征管改革办公室推行多元化报税的重要基
础性工作,因而各单位要以征管改革办公室为主,由主管局长挂帅,税政征管科为牵头
单位、各相关部门配合,合理安排,责任到位,切实落实好此项工作;二是与下一步推
进征管改革,推行多元化申报相结合。多元化申报是适应税收征管改革的需要,是信息
化的基础,也是降低税收成本的重要措施,推行多元化报税、简并征期方式是今年我市
征管信息化工作重点之一,各单位要按照省、市局的要求,在本局工作重点上有所侧重,
切实加强服务,为纳税人尤其是个体纳税人提供简捷、方便的服务。二是认真宣传,提
高纳税人主动、按期上门申报自觉性,三是采取措施抓出实效。各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精
神,发挥主观能动性,采取实际、有效的措施,认真抓好个体申报工作,坚持抓、长期
抓,巩固住,杜绝走过场,落实不彻底现象的发生。
五、各单位要将整顿总结及统计表于3月31日前上报市局征管处。
附:个体工商户纳税申报整顿工作统计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