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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个人独资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固定资产折旧费扣除问题的通知

石地税函[2003]第60号颁布时间:2003-05-09

     2003年5月9日 石地税函[2003]第60号 各县(市)、区局,各分局,稽查局:    现将《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固 定资产折旧费扣除问题的批复》(冀地税函[2003]2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 照执行。  附件: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固定资 产折旧费扣除问题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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