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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新型建筑材料集团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冀国税二发[1997]44号颁布时间:1997-05-23

     1997年5月23日 冀国税二发[1997]44号    保定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新型建筑材料集团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1997]234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新型建筑材料集团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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