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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信用社因体制改革导致资产增减变化财务处理的通知

冀国税二发[1997]56号颁布时间:1997-09-23

     1997年9月23日 冀国税二发[1997]56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   经商河北省金融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务院农村 金融体制改革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农村信用社因体制改革导致资产增减变化财 务处理的通知》(国税发[1997]11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国务院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农村信用社 因体制改革导致资产增减变化财务处理的通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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