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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税务局关于明确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纳税问题的通知

冀税二发[1994]27号颁布时间:1994-04-22

     1994年4月22日 冀税二发[1994]27号 石家庄、邯郸、唐山、秦皇岛市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994)财税字第006号通知精神,从199 4年1月1日起,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应按规定缴纳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考虑到民航基础设施落后的状况,同意1994年——1995年民航基础设施建设 基金暂免交付所得税。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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