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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税务局、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队、军工系统所属单位征收流转税、资源税问题的通知

冀税发[1994]21号颁布时间:1994-05-13

     1994年5月13日 冀税发[1994]21号 各市、地区税务局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94)财税字第011号文《关于队、军工系统所 属单位征收流转税、资源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队、军工系统所属单位征收流转税、资源税问题 的通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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