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天津市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铁路企业征收车船使用税的通知

地税二[1995]73号颁布时间:1995-12-25

       1995年12月25日 地税二[1995]73号 各地方税务分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八五”后两年有关财务税收问题的通 知》(94)财税字第005号精神,对铁路企业暂免征收车船使用税规定的期限已 到。对在我市征税范围内的上述铁路企业的车船,自1996年1月1日起,按税法 规定照章征收车船使用税。?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