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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财税政[1997]17号颁布时间:1970-01-01

     财税政[1997]17号 各地方税务分局、财税管理三处: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 知》(财税字[1997]49号)转发给你们,此通知从1997年1月1日 执行。 附: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字[1997]49号(正文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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