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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征管改革中严禁向纳税户强制推销电子产品的通知》的通知

津国税征[1997]25号颁布时间:1970-01-01

     津国税征[1997]25号 市国税系统各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征管改革中严禁向纳税户强制推销电子产品的通 知》(国税函[1997]31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征管改革中严禁向纳税户强制推销电子产品的通知 国税函[1997]313号(正文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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