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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物资代理制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财企一[1997]66号颁布时间:1970-01-01

     财企一[1997]66号 各有关企业总公司、各有关地方税务分局、财税管理三处: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物资代理制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财商字[1997]36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中有什么问 题,请反馈我局。 附:财政部关于印发《物资代理制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略)   物资代理制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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