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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圳市太科检验有限公司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批复的通知

京地税再[2005]376号颁布时间:2005-08-08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圳市太科检验有限公司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595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各局必须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20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本企业富余人员兴办的经济实体的真实性进行审核,严格把关,正确贯彻执行好有关再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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