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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

京财税[2005]1117号颁布时间:2005-07-25


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5]107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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