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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成套设备和大型机电产品出口有关退税率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京国税函[2005]120号颁布时间:2005-03-24

     2005年3月24日 京国税函[2005]120号 西城、宣武、海淀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成套设备和大型机电产品出口有关退税率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5]4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成套设备和大型机电产品出口有关退税率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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