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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局系统基本支出经费最低保障线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函[2005]74号颁布时间:2005-03-10

     2005年3月10日 京国税函[2005]74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局系统基本支出经费最低保障线实施办法》 的通知(国税函[2005]14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国家税务局系统基本支出经费最低保障线报表于3月20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报 送市局,数据软盘一式一份。国家税务局系统基本支出经费最低保障线管理软件和国 税系统基本支出经费最低保障线报表填报说明从市局FTP网、财务处、下载,装入 《2003年财政部会计决算报表软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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