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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05年专项审计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发[2005]57号颁布时间:2005-03-01

     2005年3月1日 京国税发[2005]57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05年专项审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 [2005]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全市国税系统 2005年内部审计工作的安排,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总局《通知》文件精神,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方针, 在进一步强化财务收支审计的基础上,抓好专项审计。各单位要认真、扎实开展内部 审计工作。   二、做好2005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各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单位实 际制定本单位2005年内部审计计划,3月31日前上报市局。   三、做好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各单位要对计划落实、制度执行、工作开展情 况、审计结果和工作建议等进行全面总结,11月30日前上报市局。   四、做好内部审计情况统计报表工作。各单位要根据本通知要求认真填报内部审 计报表,确保报表各项内容逻辑关系一致,项目完整,数据真实可靠。内部审计情况 统计报表与内部审计工作总结一并上报市局。   五、市局将结合2005年年度内部审计对各单位专项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 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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