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3月1日 京国税发[2005]57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05年专项审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
[2005]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全市国税系统
2005年内部审计工作的安排,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总局《通知》文件精神,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方针,
在进一步强化财务收支审计的基础上,抓好专项审计。各单位要认真、扎实开展内部
审计工作。
二、做好2005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各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单位实
际制定本单位2005年内部审计计划,3月31日前上报市局。
三、做好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各单位要对计划落实、制度执行、工作开展情
况、审计结果和工作建议等进行全面总结,11月30日前上报市局。
四、做好内部审计情况统计报表工作。各单位要根据本通知要求认真填报内部审
计报表,确保报表各项内容逻辑关系一致,项目完整,数据真实可靠。内部审计情况
统计报表与内部审计工作总结一并上报市局。
五、市局将结合2005年年度内部审计对各单位专项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
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