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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地税营[2005]75号颁布时间:2005-02-02

     2005年2月2日 京地税营[2005]75号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商建发 [2004]560号)转发给你们,请参阅酌研。 附件: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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