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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法[1996]065号颁布时间:1996-02-13

     1996年2月13日 京国税法[1996]065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市局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市财政局《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京财法[1995] 2302号)转发给你们,通知中所列的文件,请立即停止执行。 附件: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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