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CTAIS信息采集的同时进一步加强税源管理的通知
京国税发[2003]254号颁布时间:2003-09-18
2003年9月18日 京国税发[2003]254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CTAIS系统)为各级税务机关提供了管理
服务、征收监控、税务稽查、税收法制及税务执行五个系统,具有基层税收征管系统
和市局级管理与监控系统等方面的功能。CTAIS系统的上线运行,将为北京市国
税系统的税收征收管理走上新的台阶奠定基础。目前,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
局正在全力以赴做好上线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取得阶段性进展。但从第一批上线的6
个区县局税务登记户数与CTAIS应录入户数比对情况看,存在着CTAIS应录
入户数与税务登记户数有较大差距的问题,为此,市局强调,在抓好CTAIS系统
信息采集的同时,切实加强税源管理。
一、利用CTAIS系统信息采集的契机切实加强税源管理
开展CTAIS系统信息采集工作也是对税源户的一次全面性的普查,可以促进
各区县局、直属分局弄清纳税户数,摸清税源底数,掌握税源的结构和分布状况。各
局要重视对CTAIS系统信息资料的分析研究,充分利用CTAIS系统信息采集
的契机切实加强税源管理。
二、加强非正常户管理工作
为强化税源管理,夯实征管基础,提高征管质量,要进一步加强非正常纳税户的
管理。
(一)进一步明确非正常户的范围及口径
非正常户的范围及口径,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和《北京
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正常户管理的暂行规定》中关于非正常户管理的规定
执行。
(二)加强非正常户的日常管理
1.建立预警机制,加强事前管理
明确非正常户预警对象,建立预警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尽量避免非正常户的产
生。
2.强化认定标准,严格认定手续
办理非正常户认定,应有合格的书面凭证并符合时间要求。
3.加强后续管理,及时清理非正常户
对于注销税务登记手续已经办理完毕的待办注销户,应及时将其从非正常户中转
出。
实行非正常户定期公告期限改正制度:由各分局将本单位新增的非正常户名单在
每月1~10日内报送至市局征管部门,由市局定期统一发出公告。
三、确保CTAIS系统顺利实施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为保证CTAIS上线平稳运行,企业能够正常缴纳税款的,必须全面准
确采集和录入企业信息。
(二)欠缴税款纳税人的欠缴税额要与计划统计处进行逐一核对,达到完全一致。
(三)对于非正常户未到注销前,应保留在原国税管理系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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