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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爱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

京地税法[1998]348号颁布时间:1998-08-05

     1998年8月5日 京地税法[1998]348号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市局各处室: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爱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请做好执行 准备的通知》(国税函[1998]301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爱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 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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