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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北京市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工本费标准的函的通知

京国税征[1997]261号颁布时间:1997-05-13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市税务咨询事务所:
  现将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北京市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工本费标准的函》(京价(收)字[1997]第09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区县局严
格执行此工本费标准。本通知执行中的问题请及时向市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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