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信实业银行总行营业部缴纳营业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京地税营[1999]691号颁布时间:1999-12-27
1999年12月27日 京地税营[1999]691号
(通知略)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信实业银行总行营业部缴纳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1999年11月5日 国税函[1999]754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缴纳营业税问题的请示》(京国税流[1999]
447号)收悉。关于中信实业银行总行营业部如何缴纳营业税问题,经研究,现
答复如下:
中信实业银行北京市分行被撤消后,鉴于该分行及其所属支行和营业部的业务已
并入中信实业银行总行营业部,因此,中信实业银行总行营业部应向原负责其征收管
理的税务机关(即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缴纳营业税。 (1)